尊敬的刘书记,您好!在中级职称评审时限制必须有三年班主任经历,辅导员仅限少先队大队辅导员。(上级领导回复是依据省厅鲁人社发【2016】16号文件的规定,)规定原文是“承担班主任、辅导员等工作3年以上”,文件中并没有限定必须有三年班主任经历,也没有限定必须是大队辅导员,请问上级这样执行合理吗?每所学校的班主任职务有限、大队辅导员也仅有一人。部分学科按照大纲要求节次较少,每周每班只有一节课,学校一般不考虑这些学科教师担任班主任职务,请问在职称评审中对这些教师公平吗?教师职称是教师教学能力的体现,而不单单是班级管理能力的体现,但在教师职称评审中,教学能力被弱化到几乎不提,这样是不合理的。班主任的工作非常辛苦,我们都很理解,班主任费年年都在增加,在职称评审中给班主任加分,班主任优先评聘,小学科老师都没有意见,但把担任班主任作为职称参评的必要条件显失公平!恳请各位领导把班主任作为职称评定的必要条件去除。